海釣需持證進入!首部海洋保護地方法規實施
從3月1日起,《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條例》正式施行。這是全國第一部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的地方法規,全國第一個創設海釣許可制的法規,也是第一個在全國實行貝藻類捕撈許可的法規。
海釣人次年均60萬
海域生態恢復能力日益減弱
“近年來,各級政府認真貫徹《漁業法》、《海洋環境保護法》及其他相關法規,雖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由于某些方面針對性、可操作性還不夠強,導致諸如海釣、貝藻類捕撈、利用休閑漁船進行拖網作業、使用破壞性輔助工具進行潛水捕撈等行為失控或者泛濫。”
舟山市人大法制委負責人介紹,根據他們掌握的情況,目前每年來舟山群島進行海釣的約為60萬人次。海釣人數增加,特別是擁有先進工具的海釣專業戶的出現,無序濫采濫挖魚類餌料和炸魚電魚的行為時有發生。
加上海洋環境污染、海洋生態破壞等因素,舟山海域生態恢復能力一度減弱,有的經濟魚數量銳減趨勢難以逆轉,經常釣到的魚類僅剩二三十種。
制定新條例
保護區總面積已超舟山本島
前年年底,舟山市著手起草《條例》;市人大常委會就本次立法專門成立立法領導小組;經過近一年的調研、論證、起草、修改,2016年11月1日,舟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該《條例》,并于2016年12月1日最終獲得省人大常委會的批準。
《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條例》主要適用舟山的兩大國家級保護區:一個是由廟子湖、青浜、東福山、黃興等島嶼及相關海域組成的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島海洋特別保護區;另外一個由枸杞、嵊山、花鳥、綠華、壁下等島嶼、海礁及相關海域組成的浙江嵊泗馬鞍列島海洋特別保護區。
前者面積202.9平方公里,后者面積549平方公里,兩個保護區總面積751.9平方公里,超過舟山本島。
錢報記者獲悉,為使《條例》落到實處,目前已成立舟山市海洋特別保護區領導小組,協調相關事宜。在嵊泗和普陀兩地也成立了保護區管理局,具體落實和執行相關政策。更具操作性的海釣、貝藻類捕撈的具體管理暫行辦法,保護區內機動車準入制度等,正抓緊起草,力爭盡快出臺。